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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5:59:32

离婚协议范文

离婚协议范文【篇1】

  【案情】 原告郑某(男)与被告陈某(女)于2001年9月结婚。2006年2月双方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陈某提出离婚,并与郑某共同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为: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小孩由郑某抚养,陈某不承 【案情】

离婚协议范文【篇2】

  重庆时报讯(记者胡晓)夫妻二人已“和平”离婚,但丈夫李勇(化名)却将前妻王小萍(化名)告上法庭,称自己多年遭受其家庭暴力,当初的离婚协议是在暴力下被迫签订的,要求法院判定无效,并 重庆时报讯(记者胡晓)夫妻二人已“和平”离婚,但丈夫李勇(化名)却将前妻王小萍(化名)告上法庭,称自己多年遭受其家庭暴力,当初的离婚协议是在暴力下被迫签订的,要求法院判定无效,并向前妻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昨日,该案在渝中区法院开庭。

  离婚协议是“不平等条约”?

  李勇是重庆科技学院职工,其妻王小萍下岗在家。去年9月,李勇和王小萍办理了协议离婚。

  在这份“离婚协议”里,李称离婚原因是自己长期嫖娼玩女人,还答应将他在学院分得的一套住房和全部家产划给王小萍和儿子,除此之外,还须每月支付儿子1000元抚养费。

  李勇称协议里面的内容都是在王小萍一家的暴力下写成的,王小萍有时候甚至还动手打他。

  去年9月7日,李勇回到家,却遭到妻子及其家人的拳脚相加和一份事先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上面给他定了嫖娼的罪名,并要求他放弃全部家产,如不答应就是一顿好打。为了不再挨打,李勇只好乖乖地将协议照抄一遍,并在第二天一早在渝中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索要5万精神损失费

  李在庭上说,他每个月固定工资才700元,却要给王小萍1000元!离婚后,他只能住到学校的锅炉房。不是遭了暴打他怎会同意如此不平的条件。他提出,请求法庭撤销这一“离婚协议”,重新公平分割财产,并赔偿自己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李单位的领导、同事等也出庭作证。而王小萍对此坚决否认,表示李勇没有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协议书系被她一家屈打就范,该离婚协议应视为有效。他们的儿子昨日也为母亲作证,称母亲不在家时父亲常带回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

  法官表示,由于家庭暴力难以取证,建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解决此案,法庭将择日再审。

离婚协议范文【篇3】

  不少夫妻在闹矛盾时候,总是费尽心思签订离婚协议书。认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对离婚就不能反悔,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更不能反悔。 其实不然。

  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

离婚协议范文【篇4】

  离婚协议书必备条款有那些呢?离婚协议书必须具备下列条款才有效。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

离婚协议范文【篇5】

  北京目前十分流行自愿协议离婚,想要找北京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本文为您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北京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希望本文为您提供的北京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能对您有所帮助。 协议人:秦某

离婚协议范文【篇6】

  张先生与妻子到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并约定将某小区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女方。但张先生后来并未协助其前妻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张先生说,他当时是在相当激愤的情形下在前妻事先准备好的离婚协

离婚协议范文【篇7】

  导读: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若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则需要赔偿违约金,这一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应该承担离婚协议中所签署的未约定竞?受《合同法》调整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若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理应承担《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自然违约金 导读: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若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则需要赔偿违约金,这一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应该承担离婚协议中所签署的未约定竞?受《合同法》调整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若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理应承担《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自然违约金条款也适用于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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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

  相关案例

  讲法理:

  在生活中,很多夫妻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就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会约定较多的内容。为了保证双方如实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夫妻双方往往还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约定违约金条款,通常违约金的数额还相当高。当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时,另一方除了要求继续履行外,还同时主张高额的违约金。

  有人会认为,婚姻案件是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的纠纷,与《合同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性质不完全相同。因此,将《合同法》中民事责任种类中的违约责任条款适用于婚姻案件中是不合适的。但我个人认为,虽然夫妻关系较《合同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区别,但离婚协议的性质在法律上应当被认定为合同的一种,是双方经过合意所产生的,应当受《合同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于协议离婚中纠纷的处理原则和处理方式以及对离婚协议性质的认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明确。

  因此,受《合同法》调整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若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理应承担《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自然违约金条款也适用于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至于违约金金额的问题,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但是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临由人民法院调整的法律风险。根据本案的详细情况,并结合上述分析,徐某与其前夫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离婚协议范文【篇8】

  离婚协议在诉讼离婚中的效力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其理

  离婚协议在诉讼离婚中的效力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其理由: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上述两种观点他们都是基于同一个理论基础,即用合同法的有关原则精神来处理婚姻关系纠纷。

  二、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民法通则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要求不能有存在无效的或可变更、撤销的情形。作为协议,首先要求应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其次一定要体现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第三,协议内容应当公平。

  离婚协议往往是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有的是在诱骗、胁迫下签订的;有的是为了避免矛盾,一气之下签订的;有的是为了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如逃避债务等而签订的;甚至有的准备假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明显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由于以上种种可能的存在情势变迁的情况就特别容易出现,如一方一气之下在离婚协议上签上了名字,后慢慢消气了,若干年后引起诉讼,这样的离婚协议能作为法院审案的依据吗?显然不能。但在实践中要正确判断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否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非易事,因为协议的当事人是夫妻,相比一般协议的当事人而言,他们签订协议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不慎重,即使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事后也很难有证据证明协议是违背双方或一方真实意思所签,所以简单认定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是不慎重、不严肃的。

  另一方面从签约当事人来看,表面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约定,而实际上往往并不是完全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在每个家庭中夫妻地位完全平等的很少,所以很容易出现显失公平的协议条款。《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其立法意图一 是为了尽可能维护家庭的团结。二是为了防当事人感情用事,草率从事。显然立法机构也清楚意识到夫妻之间矛盾纠纷处理的特殊性。

  四、从对离婚协议签订后未履离婚协议在诉讼离婚中的效力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其理由: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上述两种观点他们都是基于同一个理论基础,即用合同法的有关原则精神来处理婚姻关系纠纷。

  二、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民法通则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要求不能有存在无效的或可变更、撤销的情形。作为协议,首先要求应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其次一定要体现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第三,协议内容应当公平。

  离婚协议往往是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有的是在诱骗、胁迫下签订的;有的是为了避免矛盾,一气之下签订的;有的是为了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如逃避债务等而签订的;甚至有的准备假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明显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由于以上种种可能的存在情势变迁的情况就特别容易出现,如一方一气之下在离婚协议上签上了名字,后慢慢消气了,若干年后引起诉讼,这样的离婚协议能作为法院审案的依据吗?显然不能。但在实践中要正确判断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否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非易事,因为协议的当事人是夫妻,相比一般协议的当事人而言,他们签订协议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不慎重,即使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事后也很难有证据证明协议是违背双方或一方真实意思所签,所以简单认定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是不慎重、不严肃的。

  另一方面从签约当事人来看,表面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约定,而实际上往往并不是完全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在每个家庭中夫妻地位完全平等的很少,所以很容易出现显失公平的协议条款。《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其立法意图一 是为了尽可能维护家庭的团结。二是为了防当事人感情用事,草率从事。显然立法机构也清楚意识到夫妻之间矛盾纠纷处理的特殊性。

  四、从对离婚协议签订后未履行引起纠纷的处理来看,也能进一步说明其效力问题的存在与否。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能履行引起诉讼,作为法院受理的仍然是婚姻案件,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否则,一方在起诉时仅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即可,而不必作为繁琐的婚姻案件来对待了。可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未能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而引起诉讼,说明双方未履行所签的离婚协议,对此应视为双方已经反悔。 同时 也说明已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可以解除该协议。

  行引起纠纷的处理来看,也能进一步说明其效力问题的存在与否。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能履行引起诉讼,作为法院受理的仍然是婚姻案件,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否则,一方在起诉时仅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即可,而不必作为繁琐的婚姻案件来对待了。可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未能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而引起诉讼,说明双方未履行所签的离婚协议,对此应视为双方已经反悔。 同时 也说明已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可以解除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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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离婚协议有何效力

离婚协议范文【篇9】

  林荫与肖祥均为四川人,二人于1992年结婚,婚后不久,肖祥只身来到深圳,并找到一份可意的工作。开始几年,林祥常给妻子去信或打电话,但到后来就越来越少了,直至1997年几乎断绝了与

  林荫与肖祥均为四川人,二人于1992年结婚,婚后不久,肖祥只身来到深圳,并找到一份可意的工作。开始几年,林祥常给妻子去信或打电话,但到后来就越来越少了,直至1997年几乎断绝了与妻子的来往。林荫为了探个究竟,来到深圳。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丈夫已和另一个年轻女人同居在一起。此时丈夫正式提出离婚,并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可林荫拒绝在协议书上签字,并言道:“我不签字,拖也把我们的婚姻拖到儿子大学毕业。”

  本案中林荫对离婚采取消极不签字的抵制态度是不对的,也是毫无效果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方式;二是起诉离婚方式。前者的适用条件是:(1)男女双方都自愿离婚;(2)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作适当处理并做出书面约定;(3)双方都是完全行为能力者。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离婚双方必须到设在民政局内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者适用条件为:(1)男女双方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2)双方虽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的分割或子女的抚养没有约定或有争议;(3)男女双方有一方为无行为能力者或限制行为能力者。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其中一条,就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对于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审理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符合上述六种情形,同时女方不属于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形。

  基于上述分析,本案中若林荫的丈夫离婚坚决,完全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因林荫和丈夫分居长达五年之久,且其丈夫又与他人非法同居,法院则完全可判其准予离婚。林荫积极的应对策略则是一方面可与其丈夫心平气和地面谈,找出感情裂痕的症结,然后采取措施加以弥补,挽回婚姻、拯救家庭。另一方面如果确属感情破裂,无法挽救,也应当冷静地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要用心地搜集丈夫非法同居的证据,并调查丈夫所拥有的那一半家庭共有财产,以免丈夫转移、隐匿财产。

离婚协议范文【篇10】

  毕女士与李先生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归李先生所有,李先生补偿毕女士26万元。后双方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毕女士将李先生诉上法院,要求离婚,并按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李先

离婚协议范文【篇11】

  男方:周xx,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吕xx,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男方周xx与女方吕xx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 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 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 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xxx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 本协议之前__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 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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